2010年8月11日 星期三

嘉義縣鄉村永續發展協會章程

嘉義縣鄉村永續發展協會章程
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嘉義縣鄉村永續發展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

第二條 本會為依據人民團體法設立之社會團體,非以營利為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