栗子崙豬灶位於龍崗派出所對面往樹林頭的路上 |
日治時期即有「豬灶」,殺豬需經過「保正」蓋章才行,所以肉商會先將殺好的豬送來,由「保正」家先選購後,剩餘的再去販賣(外地人來販賣任何物品,亦會如此)。
台灣光復後豬灶由公所所蓋,殺豬須先到公所繳稅 |
後來的「豬灶」為公所所蓋,要殺豬須有「豬牌」(即批發商賣肉的牌照)才行,欲殺豬時須先去公所財政課繳稅(屠宰稅由日本人流傳下來)後,拿屠宰稅單回來,一張稅單殺一隻豬,稅務根據稅單去蓋豬印(相當於完稅證明)。未繳稅即殺豬者(謂偷殺豬,此行為等於逃漏稅),被抓到移送法院嚴辦。
當時有「豬牌」的批發商為:曾任代表會主席的鄭輝増先生、吳三寶先生(吳火生先生之子)、鄭大廣先生、唐連鄉先生等人。
殺豬的過程,先將豬隻放血之後,以吊勾吊入燒有熱水的大鼎中燙(熱水不會太熱,目的只是去豬毛,不能因此把豬肉燙熟)以去豬毛,「豬灶」裡有兩組大鼎(兩個灶),當時燒熱水是以廢棄輪胎切塊當燃料。燙好去毛後,再由稅務蓋豬印,完成殺豬的流程。
「豬灶」裡有兩組去豬毛的大鼎(兩個灶) |
鄭輝増家族在過溝市場有「豬覘」,其家族成員相當凶悍,曾因賣肉而與當地豬販有過口角,據說還曾發生械鬥(此事未得到當事人證實)。
殺豬的時間約固定在下午4~5點,隔天清晨2~3點送往各市場販售。住在「豬灶」附近的鄭茂青先生,小時後經常於下午放學後,一聽到豬叫聲,即跑去「豬灶」看人殺豬、蓋豬印,覺得好玩又新奇。傍晚殺豬是例行公事,豬的慘叫聲,亦成了聚落居民不得不欣賞而又見怪不怪的「定時樂音」。
豬灶裡的吊豬鐵鍊靜靜懸著,彷彿訴說著豬去屋空的寂寞 |
約2~30年前,大規模的屠宰場出現後,「豬灶」漸趨沒落,最後仍難逃被歷史洪流吞沒的宿命。
陋舊的燈座依然不捨的銜著一只破爛的燈泡 |